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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13名事业人员工作方案

青青绿地 2024/3/9 16:16:40 3671 0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中共黔西南州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黔西南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13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黔西南州教育局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教育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8名;黔西南州教师培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考聘范围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职在编。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事业管理岗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需自愿放弃原管理级别。
4.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并愿意长期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
2.年龄在40岁(含)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放宽到45岁(含)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见附件1);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截止2023年11月1日在职在编服务期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其他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
(注: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18:00止。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将以下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起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报考黔西南州教育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邮箱:1943332181@qq.com(压缩件名称范例“姓名+手机号码”);报考黔西南州教师培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邮箱:164544175@qq.com(压缩件名称范例“姓名+手机号码”),联系电话:0859-3118902):
①《黔西南州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党委(组)、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扫描件;②毕业证书扫描件;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④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⑤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事业管理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管理级别承诺书;⑦工作经历证明及业绩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的课表、考核表、一线教学证明、专职教研员证明、相应获奖证书及文件等);⑧教师资格证;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本次资格初核由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州教育局将在截止报名时间后的4天内完成资格初审。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以邮件回复报名邮箱。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信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领取地点:贵州省兴义市瑞金南路47号黔西南州教育局人事科(四楼),联系电话:0859-3118902。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州教育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考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笔试内容:
报考州教育科学研究院01-08岗位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素养等。
报考州教师培训中心01岗位的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综合分析和写作能力等。
(3)笔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黔西南州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委(组)、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原件;②毕业证书原件;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④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⑤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事业管理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管理级别承诺书;⑦工作经历证明及业绩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的课表、考核表、一线教学证明、专职教研员证明、相应获奖证书及文件等);⑧教师资格证;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由州教育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2.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复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2.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调资格: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曾受过刑事处罚;
④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⑤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⑦尚在试用期的;
⑧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教育局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教育局栏目”公布和州教育局公示栏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州教育局按程序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59-3111290。
七、其他事项
1.考聘工作中各环节公告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教育局栏目”(http://www.qxn.gov.cn/zwgk/zfjg/zjyj_5135007/bmxxgkml_5135010/)上发布。
2.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信息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教育局研究决定。
4.本《方案》由黔西南州教育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18902(黔西南州教育局人事科)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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